商标注册网  注册商标 网站地图  香港商标注册查询 中国商标注册查询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歌曲遭侵权羽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来源:中国商标网 时间:2008-4-10 21:47:10

  日前,著名歌唱组合“羽泉”(胡海泉、陈涛)就淄博崇正镭射音像有限公司侵犯其著作权纠纷案件,以该音像公司为被申请APP人向北京BEIJING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APP。

 

  2004年6月,崇正公司受委托,复制名为“新歌快递”的光盘,未经陈涛、胡海泉(|商标一)许可,使用了其表演的《旅程》、《了不起》、《最美》等共9首歌曲。2007年1月,陈涛、胡海泉委托律师在沙某开办的商店中购买了上述光盘。2007年7月,胡海泉、陈涛以淄博崇正镭射音像有限公司的复制行为、沙某的销售行为侵犯其二人创作的《旅程》、《了不起》、《最美》等歌曲的著作权为由,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朝阳法院依法判决沙某停止销售行为;判决崇正音像公司停止复制行为、在指定媒体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26600元及合理费用1000元。判决后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诉。但淄博崇正镭射音像公司始终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义务。

 

  日前,“羽泉”向朝阳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APP,要求强制执行淄博崇正镭射音像公司应履行的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义务,并对案件受理费及迟延履行利息、执行费用等提出相应请求。(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o专利o}报综合消息) 

商标案例
商标注册 版权所有
香港公司:上環永樂街148號南和行大廈19樓      电话:852-21377060      传真:852-21375656
杭州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望江路69号宋都大厦7楼    电话:0571-86816228     传真:0571-86075868
北京公司:海淀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11楼    电话:010-82255218     传真:010-82255155
上海公司:延安西路726号华敏翰尊国际大厦22楼B座   电话:021-62524952     传真:021-62115773
大连公司:大连人民路15号国际金融大厦12楼F座    电话:0411-8250609     传真:0411-82506094
厦门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90号立信大厦12楼      电话:0592-3299299     传真:0592-3299199
青岛公司青岛市南区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11楼    电话:0532-80902580     传真:0532-80902590
南京公司中山东路288号新世纪广场A座10楼      电话:025-84671161     传真:025-84671194
深圳公司福田区彩田路3069号星河世纪大厦A栋35楼  电话:0755-33000701     传真:0755-33000723

网站关键词: 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查询